right of way(n.)
1767年,“经由惯例建立的合法权利,可以穿过属于他人的土地或财产。”从1805年开始指路径本身。到1913年,“行人或车辆在交叉或汇合处拥有优先权的合法权利。”
该词起源时间:1767年
1767年,“经由惯例建立的合法权利,可以穿过属于他人的土地或财产。”从1805年开始指路径本身。到1913年,“行人或车辆在交叉或汇合处拥有优先权的合法权利。”
该词起源时间:1767年